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中心 2019年度财务情况报告
一、 基本情况
1、本单位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编制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地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和现金流量。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年末职工16人。其中,理事长、秘书长2人,月人均工资为12,150.00元;监事3人,月人均工资为0.00元;工作人员14人,月人均工资7,669.00元。
二、 财务状况
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总额为2,023,800.83元。
其中:货币资金1,834,580.41元,包括:现金53,735.18元,银行存款1,780,845.23元;
应收款项59,828.00元,其中一年以内应收专项活动经费款41,500元,房租押金18,328元;
预付账款36,089.87元为预付房租;
待摊费用3,009.60元为财务软件服务费;
固定资产净值84,547.06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202,698.64元,本年度报废办公家具4,900元、电子设备3,380元,本年总计减少固定资产8,280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18,151.58元,本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32,833.56元;
无形资产5,745.89元为心理测评档案管理系统净值。
2、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负债总额为1,486,826.07元。
其中:流动负债1,486,826.07元、长期负债0.00元、受托代理负债0.00元。
流动负债中:预收账款1,339,526.03元为预收下一年度项目经费;应交增值税80,757.76元,应交个人所得税19,834.99元,应交附加税费4,845.46元;其他应付款41,864.83元为应交12月社会保险费35,993.83元、第四季度工会经费5,708元和暂存款160元。应付工资本年借贷方发生额1,083,800元。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净资产总额为536,974.76元。其中:限定性净资产0.00元,非限定性净资产536,974.76元。
三、 收支情况
1、2019年度,本单位收入合计4,364,786.80元。其中:捐赠收入0.00元,会费收入0.00元,提供服务收入 1,433,713.00元,商品销售收入0.00元,政府补助收入2,920,472.82元,投资收益0.00元,其他收入10,600.98元。
2、2019年度,本单位成本费用合计4,367,943.07元。其中:业务活动成本3,453,249.36元,管理费用912,693.71元,筹资费用0.00元,其他费用 2,000.00元。
3、平均职工数量14人,支付工资1,288,425.00元,年人均工资92,030.00元。
四、 结存情况及收支变动因素
1、2019年度,本单位收支相抵后净资产变动额为-3,156.27元。
2、2019年收入总额比2018年减少1,326,764.91元;
3、2019年成本变动因素:
其中:人员费用支出比2018年增加238,759.20元;2019年度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支出比2018年增加44,288.77元;工会经费增加支出16,682.18元。
由于办公场所变更,2019年度房屋租赁费支出比2018年增加150,980.64元。
附2019年财务报表。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