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中心 2021年度财务情况报告

2022-05-12 10:17:35 349

一、基本情况

1.财务报表的编制是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和现金流量。

2.中心会计核算规范,原始凭证齐全,各项业务记录真实,手续完备;建立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遵守《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年末职工13人。其中,理事长、秘书长2人,月人均工资为9,025.00元;工作人员11人,月人均工资6,445.00元。

 

二、 财务状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总额为1,694,288.18元。

其中:货币资金 1,603,747.86元,包括:现金46,201.47元,银行存款1,557,546.39元;

应收款项18,328.00元为2018年交纳房租押金;

预付账款34,168.45元为预交2021年1-2月房租;

待摊费用1,672.00元为财务软件服务费;

固定资产原值218,084.62元,本年购进联想笔记本电脑1台增加固定资产8,799元,本年度报废2013年购进的华硕笔记本电脑1台固定资产减少3,999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81,712.75元,固定资产净值36,371.87元。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负债总额为1,093,666.83元。

流动负债中:

其他应付款106,205.35元,包括:应交12月社会保险35,225.35元,应上交第四季度工会经费6,281元,应付其他12月费用64,699元;

预收账款899,240.56元为预收2022年项目经费及活动费;

应交税金88,220.92元,包括:应交增值税42,071.92元,应交个人所得税41,100.37元,应交附加税费5,048.63元。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净资产总额为600,621.3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净资产占注册资金1201.24%。

 

三、 收支情况

1.2021年度,本单位收入合计6,223,547.28元。其中:提供服务收入 3,166,647.16元,政府补助收入3,045,722.60元,其他收入11,177.52元。

2.2021年度,本单位成本费用合计6,200,364.28元。其中:业务活动成本5,407,874.98元,管理费用792,489.30元。

3.从业职工数量16人(含退休2人离职3人),支付工资1,148,057元,年人均工资71,753.56元。

 

四、净资产变动额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2021年度,本单位收支相抵后净资产变动额为23,183元。

2.2021年收入总额比2020年增加1,450,554.08元,其中:政府项目收入比2020年增加1,114,354.29元,提供服务收入比2020年增加336,199.79元,其他收入11,177.52元为减免税收入和利息收入之和。

3.2021年收入成本变动因素及重大财务事项说明:

(1)2021年度政府项目收入增幅较大,主要是团市委、市公安局、市教委、市宣传部增加了政府公益项目任务;提供服务收入主要是防艾和青少年守护健康等项目增加了力度。

(2)2021年比2020年多支出费用项目及金额:

人员费用366,057元;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63,430.50元;

工会经费 7,321.14元;

人员其他费用(员工体检费等)12,403.48元;

租赁费(房租物业费)13,358.40元。

     (3)财务事项重大变更:因2020年至2021年我单位收入额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经国家税务局核准自2021年8月1日起本单位从小规模纳税人变更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项变更对单位税负、享受政策优惠和会计核算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变化。

 

附2021年财务报表。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