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开启司法救助先河 ——“中心”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委托协议

2018-12-18 15:54:46 489

2018年12月13日下午,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许建农和心理部部长艾梦瑶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司法救助之心理咨询委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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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6日,受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委派资深心理咨询师王晓坤协同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副院长马立娜、司法救助办公室主任喻珊等,来到昌平某小学为一名9岁受助人进行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师通过受助人的沙盘呈现及初始印象,对其心理状况进行评估后,制定了详细、系统的心理咨询服务方案。经协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由“中心”负责此项心理咨询工作。

12月13日,在签约仪式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立娜介绍了司法救助的背景以及该案受助人的具体情况,“中心”主任许建农也详细介绍了“中心”的历史及“中心”多年来在涉诉未成年人心理援助方面的工作成绩及救助案例,随后双方正式签署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救助之心理咨询委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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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办公室主任喻珊及张靛卿法官的带领下,许建农主任和艾梦瑶老师参观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图书阅览室、员工活动室以及服务大厅等,由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黄璇详细介绍了服务大厅的功能性及设施布局。高效快捷的操作流程,人性化的设计,无一不体现出法院对当事人的重视以及服务大厅的科技创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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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协议的签订,开启了心理咨询介入司法救助的先河,同时也是双方深度合作的良好开端。双方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更加重视心理咨询在司法救助和案件执行中的实际应用,同时将积极探讨法院系统工作人员心理健康问题的项目合作,双方将在此次协议的基础上,多沟通、多交流,实现双方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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