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市委召开涉诉未成年人心理援助工作总结交流会

2014-01-15 16:41:40 88

为总结2013年涉诉未成年人心理援助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心理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 2014年1月7日,团市委在奥运大厦召开涉诉未成年人心理援助总结交流会。团市委、北京市高级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参加了研讨会,会议由团市委权益部负责同志主持。

会上,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许建农就2013年涉诉未成年人心理援助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心理咨询师祝祁、孟卫国与到会同志分享了开展涉诉未成年人心理援助的典型案例并从心理咨询师的角度对该项工作提出了建议。参会人员就心理援助流程的规范化、机制保障、心理援助的持续性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大家一致认为,开展涉诉未成年人心理援助工作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涉诉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转化的重要工作,对于未成年人司法诉讼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帮助作用。同时,心理援助工作的适时介入、心理咨询师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对涉诉人员状况的有效沟通、心理援助的疗程化服务等将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细化与研究。

市高级法院赵德云庭长在讲话中要求法院系统要逐步建立起涉诉未成年人心理援助制度,要在涉诉未成年人相关卷宗中留下心理援助相关记录,在对涉诉未成年人的权利告知书上要有心理援助的温馨提示,切实加大对涉诉未成年人的心理关怀力度。

团市委权益部负责同志在讲话中对我市2013年的涉诉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援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涉诉未成年人心理援助工作是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中的重要内容,希望在今年该项工作的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不断规范心理援助工作的各项流程,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要发挥龙头作用,不断提高涉诉未成年人心理援助工作的水平。各单位要通力协作,努力探索具有我市特色的涉诉未成年人心理援助工作模式,为不断完善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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