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启示
2013-03-15 16: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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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团市委《关于2013年社区青年汇购买专职社工岗位(城区)工作说明》的内容,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面向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符合标准的社会工作者。
我“中心”是由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于1993年共同创办的全市第一家具有法人资格、以青少年为主要服务对象,同时面向各界提供法律、心理、教育服务的社会团体。多次受到团中央、教育部、团市委、市民政局的表彰,2012年我“中心”被授予“北京市社团示范基地”和5A级社团组织。
招募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爱岗敬业,能积极投身首都社会建设。
2. 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执行能力和活动策划组织能力,热爱基层青少年社会工作。
3. 具有教育、心理、法律、社工类专业知识背景,大专及以上学历。
岗位待遇
所招募人员经过筛选考试,合格者按照国家政策与有关制度办理,将政府拨款全额用于社工薪酬与福利。
报名方式
另有附赠报名表格,填好后请与3月20日前将文件发送到751860707@qq.com.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66159099,15811163734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
2013-2-26
附件:
2013年社区青年汇专职社会工作者报名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照片 (近期免冠彩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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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籍 贯 | 年龄 | |||||||
民 族 | 婚姻状况 | 出生年月 | |||||||
学 历 | 学 位 | 政治面貌 | |||||||
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 |||||||||
手机号 | 邮箱 | ||||||||
户口所在地地址 | 省(市) 区(县) 派出所 | ||||||||
本市详细 住址 | (本人本市长期居住地地址) | ||||||||
应聘人员 来源 |
1、应届毕业生;2、离退休人员;3、在职人员;4、无职业人员;5、其他 | ||||||||
社保情况 | 1、需要招录单位提供社保;2、不需要招录单位提供社保;3、其他 | ||||||||
意向工作地 | 1、东城区;2、西城区;3、朝阳区; 4、海淀区;5、丰台区;6、石景山区 |
是否接受调剂 | |||||||
有无社区 工作经历 |
若有,请简要说明: | ||||||||
有无青少年工作经历 | 若有,请简要说明: | ||||||||
简 历 (从高中开始填起,起止时间到月,有工作经历的注明原单位及职务) |
如: 2001.07-2004.09 某学校学生 2004.09-2010.09 单位职务 2010.09至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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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
主要家庭成员 | 关系 | 姓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特长爱好 | |||||
备注 |
填写说明:
一、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因内容不实造成的后果,由应试者承担全部责任。
二、“应聘人员来源”一栏,请在空格中填写相应的数字。
三、“社保情况”一栏,请在空格中填写相应的数字。
四、“意向工作地”一栏,请再空格中填写相应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