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友光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2024-01-22 12:19:45 26

近日,全国妇联印发《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中心”秘书长李友光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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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友光,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秘书长,民盟西城区委市级机关支部组织委员,中国“少儿平安”行动专家顾问,北京团市委“星光青春保护行动”专家委员会专家,曾获评“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从事未成年人公益服务23年,涉及安全自护、心理健康、法治宣传等多个领域,受益未成年人及家庭数十万,在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投身一线培训,做未成年人自护教育实践的先行者

他投身于未成年人自护教育二十余年,期间,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调动各方资源参与自护教材研发、开展形式多样的自护教育活动。他常年深入北京中小学校、基层社区开展自护教育活动;组织中学、职高、技校等学生赴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法治教育;主持参与联合国儿基会与民政部主办的“困境儿童”夏令营、团中央主办的“全国少年儿童手拉手20周年”夏令营、北京团市委主办的“童心呵护”公益夏令营等;讲课足迹遍布河北涞源、沽源、山西灵丘、青海共和、重庆万州、湖北五峰、恩施等贫困地区,为5000余人次中小学生开展安全自护培训。

加强专业建设,做未成年人自护教育发展的耕耘者

他始终致力于推动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教育专业化、科学化发展,组建了一支由青少年自护教育、心理教育、普法教育领域组成的骨干师资队伍深入学校、街道等为妇女儿童开展专业培训,并投身在自护教育一线;参与编写了《青少年自护教育工作通用手册》《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活动指南》《青少年星光安全自护教育丛书》等教材和工具书。

打造项目品牌,做未成年人自护教育推广的倡导者

他将自护教育与中小学生社会实践相结合,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优化教育内容、壮大师资队伍。推动命名一批中小学校为“星光青春保护行动”示范学校,“星光自护”已经成为首都未成年人自护教育领域的一块“金字招牌”,越来越多的学校和街道社区接受并认可自护教育,将“星光自护”纳入常态化学生教育内容和社区服务项目。他所在单位被团中央、教育部等命名为“为了明天——全国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基地”。

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

“我感恩与公益相遇,感恩与未成年人事业结缘。为了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身体力行带动更多的有识之士投身妇女儿童事业,我愿意为这份事业倾注百分百的感情和努力。”李友光说。